详细介绍
危险废物鉴定流程
中科院化学所中科检测罗工:检测咨询热线
危险废物鉴定机构:
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中心成立于1958年10月)。根据中科院、国科控股(cash)和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的总体战略和布局调整,分析测试中心转制为独立法人的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11年3月7日完成了工商注册,变更为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以全资入股的子公司。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危险废物产生特性与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和污染特性进行研究,开展了危险废物特性及鉴别技术,危险废物鉴定能力得到了全国各级环保部门的认同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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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检测项目:
根据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洗涤处理后的硫酸钠残渣的特性,判定洗涤处理后的硫酸钠残渣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还是属于一般固废。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依据GBGB5085.1-2007-GB5085.6-2007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本方案建议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对洗涤处理后的硫酸钠残渣进行以下检测项目: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2007);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危险废物采样要求:
样品采集数量
根据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提供的资料,洗涤处理后的硫酸钠残渣平均每月小余5吨,依据HJ/T298-2007中规定(见表1),确定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生产洗涤处理后的硫酸钠残渣采集数量为5个。
表1固体废物采集最小份样数
固体废物量以q表示(吨)
最小份样数
固体废物量以q表示(吨)
最小份样数
q≤5
5
90<q≤5<q≤25
8
150<q≤500
50
25<q≤50
13
500<q≤1000
80
50<q≤90
20
q>1000
100
危险废物样品制备
按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要求对样品进行冷冻干燥或者风干、研磨、过筛及分样,然后根据检测要求将分装好的样品送不同实验室进行分析。
危险废物检测结果判断:
对洗涤处理后的硫酸钠残渣样品进行检测后,如果检测结果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中相应的标准限值的份样数大于或者等于《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表3中的超标份样数下限值,即可判定该固体废物具有该种危险特性。具体到本项目,即:
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2)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2)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